吉隆坡:律师丹斯里·穆罕默德·沙菲·阿卜杜拉(Tan Sri Muhammad Shafee Abdullah)被高等法院责令向税务局(LHDN)支付超过550万令吉的所得税。
司法专员Roz Mawar Rozain在高级税务律师Norhisham Ahmad告知法院,Muhammad Shafee须支付的最后一笔款项为5,529,577.70令吉后,作出了判决。
“我们还要求赔偿1万令吉的费用,”诺希沙姆说,他得到了高级税务顾问穆罕默德·法罗尔·赛兹雷恩·莫哈德·豪斯的协助。
代表他父亲的律师Muhammad Farhan Muhammad Shafee要求5000令吉的诉讼费。据马新社报道,罗兹·马瓦尔将费用定为1万令吉,称这个数额是合理的。
穆罕默德·法尔汉随后告诉法庭,他将征求当事人的指示,决定是否对判决提出上诉。
去年12月15日,同一法院批准了LHDN对这位资深律师的简易判决申请。
(即决判决是指法院在不进行审判和传唤证人的情况下,通过陈述和证据对案件作出裁决。)
在2021年9月28日,LHDN要求对Muhammad Shafee提起的诉讼,以即决判决的方式决定,因为被告未能支付高达9,414,708.32令吉的所得税拖欠。
LHDN声称该律师未能缴付2011、2012、2013、2014及2016课税年度的税款。
2022年10月28日,穆罕默德沙菲被判两项罪名不成立,一项罪名是收受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950万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,另一项罪名是向LHDN提供不正确的陈述。
检方最初对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,但在12月5日撤回了上诉。这导致穆罕默德·沙菲在所有四个案件中被无罪释放。
×
2025-04-04 04:48:20
2025-04-04 04:43:18
2025-04-04 04:38:16
2025-04-04 04:33:14
2025-04-04 04:28:12
2025-04-04 04:23:10
2025-04-04 04:18:08
2025-04-04 04:13:03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