拿督批准了400万令吉洗钱案的dna鉴定

今日专栏 编辑:易琴 日期:2025-04-07 10:04:48 11人浏览

  拿督批准了400万令吉洗钱案的dna鉴定

  拿督批准了400万令吉洗钱案的dna鉴定

  吉隆坡:8年前,一名拥有拿督头衔的男子被判12项洗钱罪名,涉案金额超过400万令吉。

  在副检察官Rozaliana Zakaria通知法庭,检方撤回了对54岁的拿督Ahmad Azwan Aboo Mansoor的12项指控后,Suzana Hussin法官做出了裁决。

  他说:“之前,被告面临16项指控,控方要求法院撤销被告的12项指控,但这并不等于无罪释放,而其余4项指控将由控方继续审理。”

  阿兹万的代理律师哈金德·辛格·桑德胡(Harjinder Singh Sandhu)没有反对。

  在第一至第七项指控中,被告涉嫌在2016年4月至2018年4月期间,从他在马来西亚伊斯兰银行(Bank Islam Malaysia Berhad)的储蓄账户中处置了815,863.06令吉的不义之财。

  Ahmad Azwan还面临五项指控,涉嫌在2016年6月11日至2017年12月20日期间,将非法活动所得的3,020,299.98令吉从他的银行账户转移到他的另一个账户和另外两个账户,一个属于一名男子,另一个属于一家公司,在同一地点。

  所有指控都是根据《反洗钱、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》第4(1)(b)条文提出的,该条文规定,一经定罪,最高可判处15年监禁,并处以不少于非法所得金额5倍的罚款,或500万令吉,以较高者为准。

  同时,Rozaliana告诉法庭,有修正案涉及对被告的另外四项指控,并要求向被告宣读这些指控。

  然而,阿兹万不承认所有四项指控。

  根据四项修改后的指控,被告被指控在2016年1月11日至2018年3月9日期间,通过非法活动将金额达3,961,003.03令吉的钱存入他在马来西亚伊斯兰银行(bank Islam Malaysia Berhad)塔曼美拉瓦提分行的银行账户,所有指控都是根据同一法律制定的。——马来西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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