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加坡:一名快递员在寻找停车场时分心,没有看到一位老妇人,开车碾过她的脚,压碎了她的脚。
周三(12月20日),38岁的新加坡男子陈金福(Tan Kim Hock)被法院罚款2500新元(1880新元),并禁止驾驶8个月。
他承认了一项罪名,即在驾驶时没有采取合理的谨慎措施,造成伤害,危及人身安全。
案情透露,谭某于5月18日上午为其公司送货。
他把车开到了亚历山德拉路460号。经过龙门架后,他开车向前,寻找一个空地停车,以便卸下公司的货物。
与此同时,受害人,61岁的杨秀华女士,正穿过马路。法庭上播放的撞车录像显示,她没有看到那辆面包车,直到它撞到她,把她撞倒在地。
谭没有注意到受害者,当她穿过马路一半时,他的货车右侧与她相撞。监控录像显示,他和其他路人一起下车查看她的情况。
该女子因左脚畸形、擦伤和瘀伤被送进医院。她被诊断为脚部挤压伤,大脚趾开放性骨折,脚骨骨折。
昂女士于5月18日至5月23日在医院接受监护,并于5月18日至7月1日获得45天住院假。
检方要求对Tan处以2000新元至2500新元的罚款,并禁止驾驶8至10个月。
谭的律师拉梅什·钱德拉(Ramesh Chandra)表示,入口附近有一辆大型白色卡车挡住了他的客户的视线,直到她几乎走到马路的一半。
“受害者自己也有过失。她完全没有检查迎面而来的车辆,甚至以一个角度过马路,”他说。
“所有这些都没有争议,检方自己也承认了这一点。就在这次碰撞之前,有另一位先生正在过马路,事实上他停下来检查并允许车辆通过。”钱德拉先生说。
他说,如果受害者这样做了,事故根本就不会发生。
然而,他承认他的客户知道他的疏忽。他说,谭一直在寻找左边的停车位。
“这件事给他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创伤,他已经完全放弃了开车,”这位律师说,并补充说,谭现在的工作与开车无关。
他说,他想赔偿受害者,但被告知不要与她有任何联系。
控方表示,他们不寻求赔偿,但相信受害者将“通过自己的方式”寻求赔偿。
由于过失行为危害人身安全造成伤害,谭可能会被判入狱一年,罚款5000新元,或者两者兼而有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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